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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者教育

防非知识之“六个警惕”(2):警惕互联网“非法荐股”风险

近期 ,不法分子利用微信、微博、网络直播室、论坛、股吧、QQ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“非法荐股”活动有所抬头。这类非法活动的特点如下:一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(公众号、朋友圈、添加好友)、微博、论坛、股吧、QQ等 ,以“大数据诊股”“推荐黑马”“专家一对一指导”“无收益不收费”等夸张性宣传术语 ,或者鼓吹过往炒股“业绩” ,招揽会员或者客户;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、QQ群、网络直播室后 ,有自称“老师”“专家”“股神”“老法师”的人 ,以传授炒股经验、培训炒股技巧为名 ,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 ,以获得“打赏费”“培训费”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 ,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 ,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“内部VIP群”或“VIP直播室” ,宣称有更专业的“老师”提供更高端的服务 ,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;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“荐股”为名 ,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,如利用微信群、QQ群、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 ,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 ,涉嫌操纵市场 ,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(贵金属、艺术品、邮币卡等)或境外期货交易 ,牟取非法利益。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 ,欺骗性强 ,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固定经营场所 ,流窜作案 ,有的甚至藏身境外 ,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。

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,根据《证券法》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《证券、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 ,从事证券、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,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;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 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、期货投资咨询业务。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,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 ,对各类“荐股”活动保持高度警惕 ,远离“非法荐股”活动 ,以免遭受财产损失。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、中国证券业协会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。

同时提醒各互联网运营机构 ,根据《网络安全法》有关规定 ,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,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;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 ,发现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的 ,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 ,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 ,防止信息扩散;チ擞挂銮糠梢馐逗头缦找馐 ,加强前端审查和实时监控 ,及时清理封堵“非法荐股”信息 ,从事“非法荐股”活动或为“非法荐股”活动提供便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(来源:中国证监会网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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